近日,我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用3至5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妇女儿童既能看好病,又能不生病、少生病,实现从“以疾病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意见》明确,我省将全面加强省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在基础设施改善、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保健、临床、科研能力与保健业务水平,在全省妇幼保健事业中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每个市都要建设1所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县级政府要根据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规划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到2020年,每千分娩量助产士、每张产科床位产科医生分别达到6名、0.6名;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儿科医生达到0.69名;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二级标准。 同时,我省将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把妇幼健康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会诊、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为妇女儿童提供丰富、便捷、温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针对妇科儿科医护人员不足的现状,我省鼓励妇幼保健机构采取提高工资待遇、提供安家补贴、适当降低“门槛”等多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妇幼保健机构工作。
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有效解决妇幼保健机构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等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妇幼保健人才引进政策,简化招聘程序,建立妇幼保健机构自主招聘机制,鼓励妇幼保健机构采取提高工资待遇、提供安家补贴、适当降低“门槛”等多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本地户籍的优秀人才到妇幼保健机构工作。对“双一流”重点院校的医学高材生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专项招聘的方式予以引进。
- 妇幼保健机构内部薪酬分配,要优先向从事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务人员及实际从事临床的妇产、儿科、助产士专业人员倾斜,落实分配自主权。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医务人员的绩效奖励不低于全院平均水平。
(来源:山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