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国家药监局公布2019年第111号公示,决策对骨肽类注射剂[包含骨肽注射剂、骨肽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骨肽和注射用骨肽(I)]说明书的【副作用】、【常见问题】等项开展修订。主题思想摘抄以下:- 提升【警示语】內容:本品有比较严重过敏症状病例报告,对本品过敏症状禁止使用。本品应在有救治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应用,使用人应接纳过过敏性休克救治学习培训,服药后出現过敏症状或别的比较严重副作用须马上断药并立即救护。- 在原来【忌讳】的基本上,加上以下內容:少年儿童禁止使用。比较严重肝肾功能衰竭者禁止使用。孕妈妈及哺乳期间禁止使用。全部骨肽类注射剂制造业企业均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依照骨肽类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规定,明确提出修订说明书的填补申请办理,于2020年2月25此前报省部级药物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所述骨肽类注射剂制造业企业理应对增加副作用产生体制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措施对策搞好应用和安全系数难题的宣传策划学习培训,涉及到安全用药的內容变动要马上以适度方法通告药物运营和应用企业,具体指导医生、医师安全用药。临床医学医生、医师理应认真阅读骨肽类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內容,在挑选服药时,理应依据新修订说明书开展充足的经济效益/风险评估。来源于:中国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欲知大量医药信息,请登陆MIMS.com一键下载MIMS程序运行!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有关修订骨肽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