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推进健康甘肃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推进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和健康甘肃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02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及对外交流等整体推进,“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发展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中医药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我省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确定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在马达加斯加、新西兰等7国挂牌成立岐黄中医学院,在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等3国成立中医中心。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了中药产品注册和出口工作。”
专栏1 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5年增长率 |
政府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投入的比重(%) |
13.5 |
≥15 |
11.1%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0.86 |
≥0.89 |
3.4% |
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0.96 |
≥1.0 |
4.16%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名) |
0.76 |
≥0.82 |
7.89% |
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名) |
0.23 |
0.4 |
73.9% |
市州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以上达标率(%) |
55.5 |
≥80 |
44% |
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达标率(%) |
69.7 |
≥85 |
21.9% |
中医医院床位使用率达到(%) |
80 |
≥90 |
12.5% |
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
93.5 |
100 |
6.95% |
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村卫生室(%) |
65 |
≥70 |
15.4% |
中医医院年总诊疗人次占全省医院年总诊疗人次比重(%) |
21.6 |
≥28 |
29.6% |
中医医院出院总人次占医院出院总人次比重(%) |
21.6 |
≥26 |
20.4%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 |
33 |
≥40 |
21.2% |
公民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达到(%) |
20 |
≥30 |
50% |
中医药养生知识普及率(%) |
80 |
≥90 |
12.5% |
专栏2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
1.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地市级中医类医院,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建成1所县级中医类医院。100%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60%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中医妇科。 2.80%以上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3.建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三五”重点专科25个,建成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2个,建成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10个,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20个。 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的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成30个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每名基层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养生保健技术。力争80%的县区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或示范县区,争取50%的县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5.建成7-8个省级以上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成5个左右的名老藏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室。 6.建成国家区域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1个,建成国家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个,培养国家科技领军人才10人以上,争取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 |
专栏3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作 |
1.深入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培养实用性中医药人才1000名,培养高层次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300名。 2.新进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比例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100%。 3.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中医药职称评定聘任条件,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设置。 |
专栏4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重点工作 |
1.100%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60%以上的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2.建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 3.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比重。 4.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养生运动,强化中医养生保健管理。 |
专栏5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重点工作 |
1.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床占医院总床位数的10%。 2.100%的中医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中医医院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 3.建成10个中医特色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服务示范机构。 |
专栏6 中医药健康旅游重点工作 |
1.落实《甘肃·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打造岐黄中医康复疗养基地、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养生文化体验基地、皇甫谧针灸医疗保健基地、麦积山中医药休闲养生度假基地、武-清-街温泉养生基地、陇南山水田园养生基地、定西中医药科普旅游基地。 2.落实《甘肃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规划纲要》,着力打造“药膳之都”、“保健之城”、“温泉水疗”、“健身敦煌”、“人文甘肃”等品牌。 3.打造一批中医药旅游示范园区。兰州市打造中医保健中心、水川中医药养生园,酒泉打造金塔沙漠理疗抗体保健中心、敦煌沙疗中医药保健旅游产业园,武威打造温泉度假村,定西打造岷县中药养生产业园,陇南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创新区,平凉打造崆峒山道文化养生园、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庆阳打造岐黄中医药文化休闲养生园、正宁县子午岭森林中医药养生生态园区,临夏州打造复兴厚中藏回医药文化生态旅游区。 4.丰富中医药旅游产品。开展中医整形美容、中医减肥、毛发移植等中医药旅游服务项目。开发以当归、党参、黄芪、苦水玫瑰、兰州百合等为主要原料的系列养生保健产品。 |
专栏7 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重点工作 |
1.打造“敦煌医学”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平台,加强皇甫谧文化园、岐伯圣景两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天水伏羲文化园、武威汉代医简文化园创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2.持续实施“村级三件事”工程。 3.100%的行政村、社区及家庭普及中医药文化及养生保健知识。 4.居民中医药养生素养达到30%以上。 |
专栏8 中药产业发展重点工作 |
一、建设六大中药产业园区 1.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依托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甘肃省中药现代制药工程研究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建成集研究开发、中试实验、孵化培育和技术会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 2.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依托兰州新区环境良好、土地资源丰富、产业政策优惠等优势,加快建设区域内中药制药企业在建项目,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项目,吸引兰州市区中药制药企业“出城入园”项目和中药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成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 3.陇西中药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陇西县及周边县区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仓储商贸优势,吸引国内大型中药企业投资,建成企业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分类循环利用的中药循环经济产业园。 4.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依托渭源工业园区,改善园区基础条件,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按照“引进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布局、粗精深加工配套组合、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中药材饮片精深加工聚集区。 5.天水航天中药材苗木种植园。依托航天种苗基地品牌,利用独特地理、环境、人才优势,培育优质中药材种苗。 6.酒泉国家育种基地园。依托国家种业花卉育种基地,借助水土环境纯正无污染,纬度适宜优势,培育中药优质种子。 二、建设十大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 在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等海拔2000米以上优势区域,建设当归标准化示范基地;在定西市、陇南市等海拔1800米以上优势区域,建设白条党参、纹党标准化示范基地;以定西市为主的优势区域建设黄芪标准化示范基地;以陇南市、定西市为主的优势区域建设红芪标准化示范基地;在陇南市、定西市、平凉市等海拔1800米以上优势区域,建设大黄标准化示范基地;在定西市、陇南市建设柴胡标准化示范基地;以民乐县等传统优势产区为主,建设板蓝根标准化示范基地;在河西地区、白银市、兰州市优势区域,建设甘草标准化示范基地;以白银市、酒泉市优势区域为主,建设枸杞标准化示范基地;以西和县等传统优势产区为主,建设半夏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打造全国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以陇西为中心,依托中药材仓储优势,打造全国中药材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完善配套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并以此建成全国中药材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质量控制(检验)中心。 |
专栏9 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重点工作 |
1.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建成国际传统医药科研合作平台1个。 2.建成中医药对外贸易骨干企业5家,建成岐黄中医学院7个,中医药对外贸易的国家和地区扩展到30个以上。 3.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