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省成都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十二)》,共公开17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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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成都青羊区天天康大药房、成都吉庆堂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贝森南路药店、成都五福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双清中路药店、金牛区同辉大药房、成都市正生泰大药房金牛区蜀汉路第二药房5家企业被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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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中药材/劣药: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宏伟中药行、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拓新中药材经营部、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世豪中药行、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安明中药行、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福利中药行、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展鹏中药行6家企业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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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证处”购进药品:新都区大丰广福药店(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东苑惠美大药房、成都高新区润新大药房(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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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成都市康龙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四川汇利实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罚款。
使用不合格药包材: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