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对药品交易中第三批未按合同供货的药品品规及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处理的通知》。
经核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第三批未按合同供货企业公示截止后,仍有部分被医疗机构投诉的生产企业未按药品购销合同品规供货,违反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广东省卫计委取消未按合同供货的生产企业所涉及的17个品规药品两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交易资格。
上述处理中涉及的已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成交生产企业品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对于其中符合替补要求的品规,由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不供货等违规行为处置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东省卫计委共处理了三批共84个品规未按合同供货的药品,均被取消两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交易资格。
2015年9月10日,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对药品交易未按合同供货的品规进行处理的通知》,第一批未按合同供货而被取消两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交易资格的药品有34个品规。
2016年5月20日,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对第二批未按合同供货的药品品规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处理的通知》,第二批未按合同供货而被取消两年内在广东省的入市交易资格的药品有33个品规。
以下为三批未按合同供货的药品名单:
第三批:17个
第二批:33个
第一批:34个
来源:医药手机报 整理:国裕医药在线
“亲爱的小伙伴,点击以下二维码便可关注我们。我是国裕医药在线,医药行业资讯,大健康产品交易服务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