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潮州鱼
一份貌似波澜不惊的方案,隐藏着怎样的腾腾杀气?
我一直非常留意 “集团采购组织xx网” 拿什么来达成 “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的改革目标,今日见到(第一批)GPO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不禁为方案设计所折服,达成下降30%的目标易如反掌。
一、《采购方案》霸气征求意见
“集团采购组织xx网”选择在9月14日中秋假期前一刻放出《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有意见的投标各方于2016年9月18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以企业的公文形式反馈意见。
按照中秋假期放假安排可见:留给企业思考及反馈意见的工作时间不够8小时,
征求意见的时间点卡得绝冠全国!一般人不会选择在公众假期公开征求意见,经公开遴选产生的 ”集团采购组织“ 十足君临天下、舍我其谁的霸气。
二、5家入围议价谈判厂家“围剿”小规模企业
原有的招标模式是这样的:一个品种在交易平台上可能有10个品规供应,每个品规占有小部分医院的销售,量小而分散。
新深圳方案将深全市公立医院的药品目录剂型整合合并为"一品三剂型二规格”(具体见: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目录剂型整合规则(试行)), “目录剂型整合” 将会大大减少竞价分组,同竞价组的厂家数量大大增加。
然后通过 “药品综合评价指标分值” 中企业销售额和行业排名两个评分指标,通过设定5家入围议价谈判的议价规则,将部分生产规模较小、行业排名较低、成交价格稳定地价的非独家企业品种排除在议价企业之外,为独家剂型及大型企业的品种顺利中标腾出销量与降价的空间。
“集团采购组织xx网”设计的这个采购方案可谓 “费尽心思、机关算尽”,如果独家剂型及大型企业为了抢占腾出来的市场空间而适当降价,则整个深圳医疗市场完全可以轻松达到“药品费用下降30%”的承诺标准。
部分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经过充分竞争形成稳定价格的品规、部分常用的剂型规格因为“企业销售额”和“行业排名”将被剔除议价资格,一些相对“物美价廉”的常用品规将被迫退出深圳,而医院将不得不更多的被迫使用诸如“肠溶片”“软胶囊”“分散片”等“高大上”药品品规。
三、议价规则“猎杀”平价药品
猎杀一:议价原则第三条:《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最终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现行广东省挂网价/中标价,以及供应给深圳市公立医院的实际供货价。
这条规则对于2015年度经过集中竞价采购产生中标价格的生产厂家极其不利,试问:非独家品种的价格能在2015年的价格基础上“再下降10%”的有几家?
猎杀二:成交确定第三条:集团采购组织根据专家投票结果,结合价格谈判结果,同一评审组最终确定1-2家企业的产品为成交品种,其他企业的为候选成交品种。这一条规则清楚告诉您:
1、专家投票结果不是最终结果,“集团采购组织xx网”才是决定最终入围企业的大老板,凭的就是专家投票结果和价格谈判结果,但专家投票结果及价格谈判结果是不对外公布的,谁也无法对是否公平、公正做出权威监督,这样就算不入围都不知道是咋回事。
2、同一评审组最终确定1-2家企业的产品为成交品种,被定下来的这两家,可能是“肠溶片”也可能是“分散片”或“软胶囊”
疑问:为什么成交是1-2家,不是1家呢?
最合理答案:如果“肠溶片”死不接受30%降价,那么“分散片”或“软胶囊”有可能会接受,选2家的后路更宽广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藏 “弥天杀机”
被授权人权限表述如下:全权处理与深圳药品集团采购组织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谈判议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签署相关文件、参加药品交易、签订和履行药品交易合同等。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从事的任何行为,均由本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所报价格是指供应给集团采购组织的供货价,货是供应给 “集团采购组织xx公司”的,送给医院则是第三方的配送公司,按照正常的商业逻辑: “集团采购组织xx公司” 需要采购费和配送费,送货的第三方配送公司也需要配送费,配送费用点数是多少?如何支付?一切都是谜,未知!
需要签订的《采购合同》和《产品经销协议书》版本未知,内容未知,如果中标后被要求支付10%的配送点,中标人将会死得很惨!
五、能相信吗?
议价成交品种的谈判标准是什么?价格还是企业规模?产品成交后需要支付集团采购组织多少流通费用?需要支付给被委托配送的医院配送企业多少配送费用?企业多长时间能收到货款?这些问题,方案都没有清楚表述,是故意不说还是故意不知道?
通过以上解读发现:大企业的品种参加深圳GPO的招标优势非常明显,如果能接受适当降价,则极大机会独占深圳的处方市场。大肥肉啊!
需要参加深圳GPO的投标人,请认真研读方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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