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医药网:2月20日最新消息,不久前轰动医药界的“湖南养天和大药房状告国家食药总局”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国家食药总局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网。
公告全文如下:
鉴于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已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0日
事件简要回顾
1月26日,养天和状告国家食药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起诉书。这给已经推行多年药品电子监管网并且带来额外成本的医药流通行业引燃了舆论爆发的导火索。虽然,这并不是业内人士第一次勇敢地站出来反对药品电子监管网,但是养天和获得了众多业内人士以及网友的大力支持与声援。
1月30日,三大上市公司湖南老百姓、益丰大药房以及云南一心堂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反对药品电子监管网,认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推行“不公、不智、不仁”。
2月1日,山东漱玉平民大药房、山东燕喜堂、石家庄新兴药房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进行声援。随后,又有多家大型零售药店发声,声明内容大体一致,强烈地反对不合理不合规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群情激奋,形成声势浩大的反对浪潮。
2月6日,国家食药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已经注意到被湖南养天和大药房起诉的报道,已经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并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并且对控诉一一进行了回应,表示正在认真研究这些问题最终将作出妥善处理。
2月14日,据传原告湖南养天和大药房收到北京一中院的行政裁定书,起诉国家食药总局一案不被受理,因此法院不予立案,此案似乎与以往的行政诉讼一样戛然而止。
自2007年以来,国家食药总局分三期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2015年年初,国家食药总局即发布公告,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然而,此项以药品安全为由而建立起的覆盖全国药企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电子监管网却被大多数企业所诟病。不少医药企业负责人指出药品电子监管网并不能实际起到药品安全保障的作用,反而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以养天和为例,其在起诉国家食药总局的公告中指出:
首先,药品电子监管网增加了企业的人力成本。养天和“每月均要对购进销售的药品扫码四次,物流后台需要增加入库、出库、扫码、上传、复核人员约60人,门店增加工作人员约180人,以上人员按普通员工年均40000元/年的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将需要增加960万元的人力成本”。
其次,是软件、硬件投入成本的增加。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网,企业需要对原有的库存系统、销售系统更新换代,硬件方便,还需要配备电脑、扫码枪、加密狗等设备。按养天和自身的现有营运规模,需一次性投入约300万元(不含后期维护费用)。上述人力成本和软硬件投入成本两项合计,需增加成本1260万元,店均摊销成本2.33万元。
再次,只把药品零售企业而未把医院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也让众多药企深感不公。因为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只占所有药品终端销售的20%左右,而控制着近80%药品销量的医院却并未被纳入其中。养天和指出,实际上,所有增加的药品电子监管网费用都将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消费者而言也是不合理的政策。
最后,担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国家食药总局推行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由民营企业阿里健康来运营(阿里健康指出只是提供技术支持)也是众多药企反对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持续近一个月的医药行业大案终于告一段落,有了令企业满意的结果。同时,国家食药总局对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也正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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