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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or实习护士?谁该为这件事埋单?


文 | 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新浪微博


9月19日,微博用户“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在新浪上发出这样一条微博并附如下图片:




这是发生在北方一家三甲医院儿科的事情,六天前实习小护士不注意把别的患儿的红霉素滴给这个孩子,大约五分钟,事后没发现不良反应。医护真诚道歉并愿意免除医疗费,家长不肯走医调委,要求赔五千元,协商暂时没达成,孩子妈妈今天来科里吵了一通后,把孩子扔在了医院里,一直到现在...


第二天,又陆续贴出了事情的后续进展:




实习的小护士已被停职,估计以后是当不成护士了,按规定其带教老师将负全责。我最后对这个护士说:首先你错了,其次中国医疗纠纷法制化解决很难,家长不愿意走纠纷渠道,尽量协商赔点钱算了,她把13个月的孩子说扔下就扔下,这种个性是很难沟通的。~不知道我这么劝对不对。




最终结局:昨晚孩子扔在医院一整晚没接走,护士长和带教老师陪护了一晚,今天上午孩子妈妈接走孩子,赔付五千元,由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承担,双方签署免责协议,实习小护士被停止实习,未知是否能毕业,医院儿科决定今后不再带实习生。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支持家长的,也有支持医院的……



亲爱的医药生们,你们怎么看呢?

(欢迎来稿或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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