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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再遇“飞检”,14家企业GSP被收,5家被撤,5家被要求整改,204家被罚


 

作者:米兰

 

近日,连锁药店及批发企业被“飞检”的消息不绝于耳,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福建、海南等7个省份都有涉及,违规事实也大同小异,具体情况如下:

 



江西:肇庆市食药监收回7家药店GSP证书



为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保障药品流通环节安全,近日,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5个药品飞行检查小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18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飞行检查。经现场检查,7家药品零售企业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收回GSP认证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湖南:8家药品流通企业被“飞检”,4家GSP被收回



根据2016年度药品流通飞行检查计划和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16年8月30日—9月2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湖南中莲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康天医药有限公司等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其中,4家GSP证书被收回,4家被要求整改。具体存在问题如下:


 



湖北:3家批发企业GSP证书被收回,1家被撤销



近日,湖北市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被收回,1家因存在“虚构药品销售流向,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销售药品”的违规事实,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被撤销。


 



四川:2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被撤销



2016年四川省食药监局和国家总局飞行检查先后发现四川隆森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蜀科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的行为,于2016年9月22日依法作出《撤销GSP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2家企业的GSP证书。


 



广东:河源市1家药店GSP被撤销



近日,广东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和平县和平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福建:厦门4家药店遭遇“飞检”,1家GSP被撤,1家被要求整改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的《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称,在2016年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工作中,该局近期对4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其中厦门叶林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环城西路店GSP证书被收回,厦门康桥医药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

 

厦门叶林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环城西路店


 

厦门康桥医药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


 



海南:整治违规销售处方药,204家药店被罚20余万元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204家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给予了20余万元的处罚。


专项整治内容:

①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②销售实施双轨制管理的处方药不按规定登记;

③执业药师不在岗时;

④远程审方设备损坏时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行为。

 

处罚方式:

①对第一次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监管部门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②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从重查处并曝光,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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