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的光谷探索:打造行政审批改革的3.0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东湖高新区积极贯彻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认真落实省、武汉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2016年重大推广项目的方案制定及实施,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创新。2015年6月29日,东湖高新区成立政务服务局,管委会9个职能部门的86项审批事项统一归口一个局,26枚印章变成一个章。武汉市直部门如国税、地税、人社等5个分局将审批职能归并整合,成立审批科,整建制进驻光谷公共服务中心。将“专业、标准、人性、温馨”服务融入到审批服务各个环节,同时,管住政府“有形的手”,推动管理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2016 年5月,正式出台实施《东湖高新区行政审批新机制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由原审批职能部门履行审批决策权、制定审批标准,负责所在行业发展方向研究和事中事后监管;由政务服务局负责具体项目审批的执行和服务。各职能部门将形成标准后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移交至政务服务局。高新区已建立“园区服务企业,抓产业、抓发展;街道服务群众,抓民生、抓稳定;机关服务基层,提高办事效率”的“三条线”服务体系,并制定相应服务标准。在去年“三个清单”的基础上,出台2016年版东湖高新区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清单97项(含武汉市政府2016年新下放的11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表单之外无要件”;出台园区服务企业事项清单52项;街道服务百姓事项清单72项。按年度动态调整“三个清单”。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新设立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实现“一口受理、一表申报、一证一码”的“一口式”工作机制。将原单一审批事项整合进以企业登记为中心的,包括前置、后置共49项审批事项的“大一口式”审批,促进审批职能由“物理集中”发生“化学整合”。对企业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包括内资、外资),从获得管委会批准文件、签订招商协议开始,实施“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三证同办(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审批权限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实现从项目立项、决策、审批到开工各环节的“一口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的“一条龙”工作机制。智慧光谷建设将以智慧光谷云平台为基础,围绕“智慧政务、智慧生活、支撑体系”三大核心内容,建设智慧光谷政务云平台和生活云平台,全面协调推进各功能应用项目实施。建设智慧政务云平台网上办公系统,高新区跨部门、上下级、同事间能够交互式办公、移动式办公。政务大厅全面实现云桌面办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开展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大厅叫号机可自动读取、录入申请人信息,同时连接移动终端,短信提醒公众。搭建手机APP,设置光谷新闻、光谷地图和政务服务等板块,实现“互联网+政务”。97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12项可网上办理,74项可网上预约办理、现场确认;推出涉税文书网上审批涵盖86个即办事项;服务企业和百姓清单15项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制定实施《东湖高新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管理办法》,依托政务云平台构建效能监察系统,对审批事项办理过程实行全程记录、监督提醒、投诉追查、监督告诫和过错追究,杜绝审批“灰色空间”。建立集数据交换共享、公共信息服务和部门联动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平台,打造“两个闭环、三个机制”,即实现工商系统与各前置、后置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之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形成信息双向交换的通道。
将政务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通过专管员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引导、信息咨询、领表填表等“专业化”服务,且全程帮办、一帮到底,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净化政务环境,行政效能大幅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政务大厅办事过程中复印、饮水、停车、上网、书吧阅读等5项服务全部免费。在全面清理审批环节涉及的中介事项及中介机构基础上,制定了《东湖高新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跟踪评价、退出机制,同时,规范收费、压缩时限、强化监管、引入竞争,为企业办事营造更加顺畅的审批环境。此外,将创新服务与高校审批相结合,推出了审批承诺制、容缺受理制、方案会审制和观察员制度,确保在既有法律制度下,大幅压缩审批环节。在政务大厅所有收件窗口实行统一的政务外包服务,将各窗口、各部门的分散管理和多头管理变为由政务服务局实施的统一管理,着力建设两支队伍:一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审批干部队伍;二是服务理念强、协调水平好的帮办队伍。以“事项进驻标准化、服务指南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咨询接待标准化、业务办理标准化、服务环境标准化、监督投诉标准化”七大标准为核心内容,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对办事流程和提交材料进行表格式量化,由审批队伍负责制定标准规范,由帮办队伍负责定期检查考核,有力保障了政务资源集约化运行,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实现“依部门设窗”向“依业务设窗”的转变:行政许可类审批划分为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单一事项4个审批模块,将隶属于同一模块的事项实现办理窗口的空间聚合。夯实监管基础,运用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将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缴税记录、社保信息、银行信用等信用信息纳入系统,已录入近3万家企业,系统覆盖面和内容全面性居全国前列;同时,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存储、共享与应用等环节的制度,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转变监管方式,对政务服务中心内的各审批服务窗口和部门,由政务服务局依托互联网手段实行审批流程的全过程监督;对服务对象,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抽查和责任追溯等制度,实现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创新监管体制,成立市场监督局,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效率;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制度,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制定标准等制度安排,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