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最新公布111条“老赖”信息!快来看看有没你认识的?
9月22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宣布,面向社会,公布包括企业及个人共计111名“老赖”名单,这也是长春净月法院面向社会公布失信人员信息,人数最多的一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包括,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需用的有关消费。 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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