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品类】药品与耗材
【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县以下基层机构在确保药品供应的基础上适时推行。
【关键细节】
1、开票:厂家开出药品耗材的税票,需在发票上列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2、流通:医疗机构入库验收时,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公司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3、配送:年底前调整到位,2017年1月起按新配送企业配送
1)配送数量:压缩配送企业数量。
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15家;二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5家、15家。为确保特殊药品供应,其配送企业不计入数量;鼓励生产企业直接为城市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耗材,不计入配送企业数量。
2)配送确认:逆向选配送,医院主导
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医疗机构确定的配送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负责该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并在采购平台上勾选确认。
3)鼓励一票制:鼓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基药使用政策】
二级及以上医院基药使用比例达到 40%以上,镇、村医疗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非基本药物的政策
要读懂陕西《关于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应与该省近日出台的药品采购方案征求意稿一同学习,招、采、配、用四位一体以保障该省药品供应到位,质量可靠、价格适宜。
值得关注的是,配送关系由医疗机构先确定,生产企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确认的方式,与各省普遍采用的方式完全相反,并大大压缩了每家医院配送企业的数量,这在全国罕见。
这也提高了医疗机构的采购配送主导权,商业公司想在医院开户越来越难,小型商业公司在二级以上医院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两票制方面,先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基层择机择时而动,这是出于对两票制政策下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的考量。而安徽对此的措施是在偏远地区增加一篇,有很大的想象空间。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推行两票制,离现在有2个多月时间,相比安徽方案,陕西的做法较为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