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社会力量和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高新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对外发布,市民举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各街道食药监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相关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举报电话12331。
据介绍,奖励分三个级别,等级一级,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案件货值金额的8%-12%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二级,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8%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奖励;三级,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但能够间接协助调查,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所举报的线索为食药监局查处违法行为和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提供了帮助,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属于重奖举报奖励的,可以突破上述标准给予奖励,但原则上不超过原奖励标准的1倍。举报人可自行选择按案件货值金额的比例,或按等级最低标准领取奖励金。”
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听证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将按规定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取消药品加成、增加财政投入和完善医保支付等各项改革措施将同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医保基金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财政部门将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各项投入政策,对取消药品加成后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规定比例进行资金补偿。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项目价格、分解和套用项目收费及超范围收取特殊卫生材料费等违法行为。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近期天气逐渐转凉,北京市自10月起又将进入流感流行季节。记者昨日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10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期间,本市中小学生及60岁以上老人可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市疾控中心表示,今年北京将延续往年的接种政策,10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本市将开放437个接种门诊,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接种服务。凡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56年12月31日之前)老年人可凭本人身份证享受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在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下,在校中小学生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接种,并享受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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