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晋城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期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公告。
公告显示,近期,晋城市药监局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在全市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6个检查组,在阳城县和沁水县随机抽取了39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
检查结果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但有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企业重效益、轻管理、药品质量管理滑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不严的情况。为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决定收回所涉10家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待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后解除风险管控措施。对6家零售药店发出告诫信,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23家零售药店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所在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