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大致有三种:考前资格审查、考后资格审核,及考前网上初审、考后复审。
1基本步骤
(一)请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携带相关审核资料到通知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省局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要写出未通过原因。
2考后审核所需材料清单
(一)《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才有效,资格审核以此表为准)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请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学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考生报名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工作简历表一式两份(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五)准考证及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六)代办委托书一式两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附件到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3审核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合法。严格核对考生提交的《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如填写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将不给予审核。
(三)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对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委托代理审核的具体依照本地区的考试人事局通知)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经核实后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两年内禁止参加任何职业资格类考试。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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