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0月8日安徽6个厅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要求,11月1日,也就是今天,安徽省正式执行“两票制”。从目前搜集的情况来看,医疗机构对“两票制”执行最大的担忧是断药。
11月1日,是《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规定的安徽“两票制”正式开始执行的日子。
安徽省过往作为医改排头兵的业内形象,使得其医改政策备受业界关注,“两票制”也是如此。其实早在9月底,坊间就有一份关于安徽省要全力推行“两票制”的征求意见稿在流传。到10月8日,安徽6个厅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1 三个特点
虽然“两票制”的执行在业界看来已经是大势所趋,生产企业、商业公司也都在此环境中寻找相应的应对策略,但作为首个发布的针对“两票制”执行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的文件中有几个主要特点:
首先,将之前比较模糊的概念进行的清晰的划分。比如明确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药品的经营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药品都可以视为是生产企业。
其次是鼓励一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与公立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经营企业只结算配送费用。
第三是限制条件实施三票制。《实施意见》中规定,为了保障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的有效供应,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但前提是需要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 断药成最大隐忧
虽然在《实施意见》中写到了保障药品供应的一些措施,但是安徽省的公立医院对于“两票制”的执行,仍是担忧多多,最主要体现在断药上。
在《实施意见》发布后,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青阳县人民医院、明光市中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和砀山县人民医院等,分别发布各类针对“两票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其中,“两票制”后可能会产品的药品断供问题,是这些医院最主要的担忧。
比如,在安徽省明光市中医药写给南京医药滁州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就写到不得在“两票制”实施后出现药品供应中断的情况。
桐城市人民医院也有类似规定,其要求药品配送公司如果不能按照“两票制”要求配送,需要在11月5日下午5时前报至该院的药学部,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送公司。
3 如果不能按规定配送怎么办?
医院换配送公司是方法之一。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措施。比如要求配送企业增加医院所需药品的存货量。
处罚也是一种应对方式,在砀山县人民医院发给配送企业的补充协议中写到:个别品种因特殊原因无法配送,请于每月20日前移书面形式,报送该院药剂科。否则造成的医药缺药,院方将采取应急采购通道,所需药品费用及其他费用由配送企业全额承担。
桐城市人民医院也有类似规定,其要求药品配送公司如果不能按照“两票制”要求配送,需要在11月5日下午5时前报至该院的药学部,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送公司。
4 “两票制”须慎行?
前几天,一篇名为《强制药品流通采购实施“两票制”须慎行》引起了业界关注,此文章的主体意思是如果简单地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全面实施“两票制”,不但难以实现我们制度改革追求的目标,还可能诱发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
根据作者的描述,其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是:第一,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违背了商业流通基本经济规律。第二,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不但不能缓解医药产品价格“虚高”问题,反而增加了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成本,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第三,在推行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比如药品全流程监督管理有困难;少数几家医药流通企业,可能形成药品经营垄断联盟,干扰正常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甚至左右政府为其代言;边远和基层用药更加不方便;会进一步加重“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短缺。
-来源:E药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