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10月20日在网站发布《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818号建议的答复》。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我部一直把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作为立部之本,作为全系统的共同责任。2013年我部发布了《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首次提出了“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和推广行动。三年多来,我部大力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宣贯和推介工作。一是明确政策导向,加强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引导。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2016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印发,明确指出“要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建立组织管理新模式”。二是发挥试点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评选工作。从2014年开始,我部开始依托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首批选择了502家企业进行贯标试点,2015年和2016年,又分别在全国新增遴选了600家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在这一政策的带动下,一些条件成熟的省市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组织开展了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宣贯工作,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宣传和推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2014年起,我部逐步建立起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培训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理解、实施与评估审核》培训专题教材。以此为基础,我部面向政府、企业、咨询机构、评定机构等相关主体,分批分类广泛开展了宣贯会、系列专题培训会、现场交流会、对接会等宣贯活动。在加大对重点行业的优秀企业扶持力度方面,我部初步建立起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采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提供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我部明确提出优先从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优秀企业中选择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促进评定工作与智能制造、技术改造、“互联网+”等工作重点相结合,推动将评定结果作为政策支持、供应商选择、融资审批和授信等的重要依据。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我部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2011-2015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部分四批支持了30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利市(以下合称省市)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二是建设两化融合评估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诊断,借助同行业标杆值和自评估报告,周期性开展诊断和对标;依托平台支撑中小企业制订发展规划,将评估诊断结果作为企业战略(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的输入,明确发展需求和路径,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依托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目标引导与考核,帮助中小企业找到科学定量的绩效目标和工作目标,列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提升目标管理水平。三是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解决这些难题的方案,以达到改善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和创新链中的作用的目的。2015年,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围绕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要部署,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