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纳入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总数达到286家,共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低20%。
2015年以来,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坚持医疗、医保、医药配套联动,深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自2013年起,山东分三批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11月底前实现了县(市)全覆盖。在总结借鉴潍坊、东营、威海三个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今年6月1日,在驻济省属公立医院和济南、日照两个市率先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1日,青岛、枣庄、淄博等12个市相继启动了综合改革,全省纳入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总数达到286家,实现了区域、机构、政策三个全覆盖。
据了解,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涵盖了国家委属公立医院、省市区政府所属公立医院、行业部门所属公立医院,以及国有企业、军队所属公立医院,部分社会办医院也主动参与到改革中来,实现了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全面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在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还实现了财政补偿、编制备案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保障、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山东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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