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等过敏反应。
联合用药:
● 抗菌消炎药+甲硝唑凝胶+龙胆紫
注意事项: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过敏者禁用。
本品为局部用药,但可自粘膜吸收。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且能通过血-脑脊液屏障。60%~80%经肾排泄,其中20%为原形,其余为代谢物。少部分随粪便或从皮肤排泄。
清洗患处后,适量涂用,每日早、晚各1次。 1.酒渣鼻红斑:2周为一疗程,连用8周。 2.炎症性丘疹、脓庖:4周为一疗程。
本品大量使用经粘膜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干扰双硫仑代谢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测定结果、与肝微粒体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可加快或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