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相对于其他省份《规划》,海南省突出了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整治。
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员、兼职挂职的执业药师等失信人员统一纳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让严重失信人员退出食品药品行业。
加强对重大违法企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剥夺其从业资格。加强对执业药师在岗情况检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执业药师兼职、挂名等行为。
监督药品批发企业严格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执业药师兼职挂证、储运温湿度超标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海南省食药监局此前发布通知,决定在药品经营企业内部建立“企业内部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执业药师挂证,一旦举报属实,最高奖励50万元。
通知内容显示,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海南弘力医药有限公司,其质量管理部部长杨某(执业药师)不在岗,实为兼职挂靠人员,要求撤销其GSP证书。此后,海南省药监局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并开展专项排查行动。
此后181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被约谈,开启了全面整治挂证现象的风暴。
风暴蔓延 全国整治挂证现象
实际上,这场整治风暴早已开始。2016年年初,浙江省食药监局就发布《2016年浙江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将将加大飞行检查和暗访暗查的力度,重点整治以非法销售假劣药品和回收药品、挂靠走票、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服务人员兼职、仓库湿温度记录造假、不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制剂,超范围经营药品、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问题。
安徽省食药监局将完善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的数据库建设,及时构建药品监管人员实时查询和社会监督共治的信息平台,并实行全省联网,今后执业药师挂名或者虚聘都将被系统“拉黑”。
在2015年,深圳市药监局就将19位违规挂职的执业药师被列入黑名单,存在兼职行为的执业药师均列入黑名单,并报告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收缴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在岗的,一律纳入深圳市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
与此同时,国务院也出台相关意见明确执业药师领域需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并明确了14类职业人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这14类职业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则指出,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
此外,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8日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2017年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要掀起高潮, 要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反映个人诚信情况,信用记录要准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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