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规范医师中药饮片处方行为,1月5日,江西省卫计委印发了《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禁止中药饮片处方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方案》要求,凡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各级医疗机构均应成立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下设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小组,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根据机构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实际情况,设立点评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重点点评超常处方及含有毒性的中药饮片处方。
《方案》明确了以下9种处方属于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4.中药饮片与西药、中成药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有配伍禁忌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9.缺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
为了杜绝医生开出大处方,《方案》还做出特殊说明: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等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但未注明理由的均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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