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号公告,广州市黄埔区军康药房、广州康愈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李郎中药业有限公司黄埔文冲分店.白云区广德堂药房等2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号公告,广州市黄埔区军康药房、广州康愈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李郎中药业有限公司黄埔文冲分店.白云区广德堂药房等2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