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②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④施行晚育的,女方产假增加1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⑤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⑥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
⑦怀孕2—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30天。
⑧怀孕4—6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3天。
⑨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98天。
注:各地政策细则不尽相同,实际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注:各地政策细则不尽相同,实际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① 正常生产不超过2000元;
②难产不超过2500元;
③剖宫产不超过3500元;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500元;
⑤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1100元;
⑥怀孕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不超过500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各地政策细则不尽相同,实际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解决。
因生育或计划生育导致的医疗事故,按照有关医疗事故处理的规定执行。
注:各地政策细则不尽相同,实际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下次,我们给大家讲的是工伤保险,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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