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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丰都县爱卫办聘用义务监督员的

公告

为更加有力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丰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县爱卫办)特面向社会聘任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

一、聘用条件

 丰都县常驻居民,身体健康,自愿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会用相机或手机拍照和摄像,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会简单的文字编辑,能用QQ和微信等网络工具报送图片、文字等信息。

二、工作任务

在县卫办指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主动开展社会监督,对城镇市容环境、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监督和反映。利用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真实反映情况,反馈群众诉求和建议。

由县爱卫办将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经核实、梳理、汇总后反馈给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对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予以曝光。

 三、聘用待遇

县爱卫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义务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成绩突出的义务监督员发给荣誉证书或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四、报名方式

自愿承担环境卫生义务监督任务的居民,将姓名、联系电话、常驻地址、邮箱、QQ等信息以文档的形式发送到邮箱:373480456@qq.com。由爱卫办登记后统一管理。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丰都的居住和发展环境,共同打造卫生健康美好丰都。

联系电话:023-70702991,023-70715620。

邮  箱:373480456@qq.com。

 丰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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