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票制全国蔓延,流通环节惨遭压缩;各级商业公司、代理商需要重新定义自己在药品流通环节扮演什么角色。
政策原文: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压缩中间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2、挂靠走票遭遇打击,底价营销方式风险很大,药品经营行为倒查3年不是儿戏;何时转型高开、是否收编游离队伍要踩准节奏。 政策原文: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成本调查和市场购销价格监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行为。
3、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加速,地市级医药商业公司大洗牌,有终端资源、有推广队伍、有动销方法的地县级代理商迎来发展契机。 政策原文:允许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按照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4、省级招标成门票,试点地市在省标基础上还会推行GPO,药企面临地市级二次招标和二次议价,药品在医院的中标价一降再降,厂商利润空间遭到挤压。 政策原文:制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具体办法。试点城市医院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在线交易。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5、非治疗性的、可用可不用的、辅助用药等品类将遭医院清理;还在走“全科用药”、“万能神药”线路的品种需要重新思考与定位。 政策原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6、零加成零差价销售等政策落地,顺加15%没了,“进价越高获利越大”不成立了,医院采购高价药的动力弱化。 政策原文: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7、医保控费越来越严格了,医生不敢随便开药了,大处方减少了,“价格越高越好卖”的惯性思维也得改一改了。 政策原文: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8、商业贿赂一直遭受打击,医生不敢随便收取临床费用了,以带金模式推动的临床工作越来越难,医院推广需要寻觅新的路径。 政策原文: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9、地市医院接待能力和医疗条件得到改善,留住病人,分流省会大城市客流,地市级市场迎来利好,厂商营销重心和布局也将随之下沉。 政策原文: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0、城市社区门诊、诊所等基层市场迎来巨大商机,鉴于基层市场点多面广分布散配送难,厂商也需要思考以什么方式介入。 政策原文:全国要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试点城市要结合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