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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33个监测点,每月报送短缺药品,中标"不配送"小心了

全省33个监测点 建立短缺药品应急响应机制



6月21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山东省短缺药品监测工作方案》,遴选确定33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测点,并建立短缺药品应急响应机制。 


短缺药品指的是一定时期内不能正常供应、影响群众疾病防治需求的药品。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短缺药品实行分类管理。


一类短缺药品,断货;

二类短缺药品,正常需求下单,供应量不足或不及时,月到货率低于60%;

三类短缺药品,在已知缺货情况下,少量下单少量供货。 


自2016年6月起,短缺药品信息执行月报送制度。短缺药品清单将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每半年公开发布一次。通过发布短缺药品清单,呼吁生产企业结合市场供需状况调整生产计划,加大药品投放量。对于仍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启动短缺药品分类应急管理。


1、属于公开招标中标产品的,采取候选中标企业补标等补救方式;

2、属于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的,通过多部门会商联动,寻求综合解决措施;

3、属于国家定点生产、谈判的药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卫计委。


探索建立医药公司定点商业储备等方式,做好临床用药供需衔接。 

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企业恶意积货屯货、拒绝提供偏远地区或基层药品配送服务等造成药品短缺的行为。 




山东省短缺药品监测点名单

省属三级综合医院

1

山东省立医院

2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3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4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妇产、儿童、肿瘤专科医院

1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

山东省肿瘤医院

3

济南市儿童医院

4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5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6

菏泽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市级综合医院

1

潍坊市人民医院

2

菏泽市立医院

县级综合医院

1

章丘市人民医院

2

平阴县人民医院

3

青州市人民医院

4

诸城市人民医院

5

单县中心医院

6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

济南市槐荫区段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济南市民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济阳县孙耿镇中心卫生院

4

商河县龙桑寺镇卫生院

5

章丘市刁镇卫生院

6

寿光市洛城街道卫生院

7

临朐县五井中心卫生院

8

昌邑市柳疃镇中心卫生院

9

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大家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

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

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

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中心卫生院

14

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镇中心卫生院

15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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