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28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通告,要求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回不符合规定药品。下面就是公告原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回不符合规定药品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退热口服液和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胃康灵胶囊多批次产品检验不符合规定。为维护公众健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上述两家企业立即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规定药品。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0批次小儿退热口服液的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批号分别为20140821、20140901、20141105、20150102、20150203、20150311、20150419、20150518、20150617、20150721)。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胃康灵胶囊的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批号分别为140401、150302、150701)。
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反映该两家企业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尤其是在生产过程控制、无菌保障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对上述不合格药品,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并正在对该两家企业进一步立案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上述两家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规定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确保召回到位;监督企业停产整顿,彻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针对查明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整改。产品流入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将不合格药品下架封存,并配合做好召回工作。相关召回和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药企的“四个最严”
国家局副局长吴浈在最近的演讲中再次强调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这四个标准,实际上,从赛柏蓝一年的观察来看,国家局今年确实是在严格执行这四个最严标准。
纵观今年以来,由于质量问题被召回下架的药品,除了上述两药企的产品,最轰动的当属银杏叶事件。当时,各省药监局雷厉风行彻查各种银杏制剂,各级医院甚至摆出了2012年毒胶囊事件的架势,清退全部银杏制剂。虽然现在风波已过,但现在想起仍心有余悸。
飞检风波将继续延续
大家都知道,药品被通报不合格,不仅会被召回、下架、停产,而且还会影响各省市的药品招标。但是,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就是是飞检被查出问题,被收回GMP证书!
国家局在圣诞夜公布了今年收回GMP的“成绩单”,全国共有140家药企144张GMP证书被收回,有些药企还被收回了不止一张。这也体现了国家局对药企的“四个最严”,对制药行业越来越高的要求。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一)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二)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三)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四)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
(五)涉嫌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
(六)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
(七)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以下情况的企业尤其注意,将成为国家局的飞检重点对象:
1、疫苗、血液制品企业;
2、上一年度质量公报中抽检不合格的注射剂企业;
3、上一年度发放告诫信的企业;
4、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或GMP认证检查发现缺陷较多的企业;
5、中药注射剂和生化药品;
6、国外检查机构检查发现较严重缺陷的企业。
本文来源于CFDA官网及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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