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采访史立臣
曾被喻为“生命奇迹”的试管胚胎技术,不知从何时开始成为了医院的一种负担。
昨日,《京华时报》刊发了一则关于10年前的冷冻胚胎若在1个月内仍无人认领,就将被集中处理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
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已有近3万例冷冻细胞逾期无人认领,医院为保存该部分胚胎垫付了150元每人每月的高额费用。“这个价格是物价局规定的,不是医院。”该工作人员表示。
由于触及生命这一相对禁忌的话题,逾期的冷冻胚胎去留问题已然上升到了伦理层面。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医院自行销毁冷冻胚胎的做法有失妥当。“医院应该先上报给卫计委,再根据卫计委提供处理意见具体执行。”
冷冻胚胎逾期无人认领
据《京华时报》昨日报道,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保存有数万枚胚胎,其中不乏有1000多例胚胎保存长达10年之久且无人问津。据了解,该院曾尝试与这些长期存放的胚胎所属父母取得联系,但70%都是“失联”。
这么多多余的胚胎源自何处?
据了解,为确保受孕的几率大,一般女性在经过促排卵后会产生多个卵子,进而进一步结合成胚胎,专家会挑质量好的胚胎植入母亲体内,其余的作为“备选”,以防没有受孕需进行二次手术,但若成功受孕,剩下的胚胎可销毁也可保存。
由于冷冻胚胎的保存条件严苛,需要使用专门的存贮设备以及冷却试剂液氮,零下196度才能使胚胎保持活性。因此该院需每月自行垫付高额的保存费用以维持试管中的生命存活。
实际上,卫生部于2003年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其中规定:冷冻胚胎之前,生殖中心和患者夫妇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自冷冻之日起,冷冻保存期为一年,冷冻费每月180元,一年后不想继续冷冻的,签字后当面销毁,继续保存要续交费用,逾期6个月不续费视为自动放弃胚胎。
不过,由于胚胎在定义上到底是“人”还是“物”,长期以来一直饱受争议。虽然根据上述原则,医院可自行对逾期胚胎进行销毁,但正是由于胚胎的特殊性,生殖中心多年来基本属于自行垫付进行保存。
除了前述的江苏省生殖中心外,青岛市妇儿中心生殖医学中心等其他地区的生殖中心亦存在相同窘境。
业内呼吁立法
史立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能存贮胚胎的机构都是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而且胚胎本身没有什么商业价值,医院只能自行进行一系列的前中后环节。”此外他进一步表示,“目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胚胎存贮的操作细节及后续处理进行规范和约束,只是单方面的医院生殖中心与患者签协议。”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曾表示,目前国内对冷冻胚胎已经有一个普遍的定性:胚胎总的来讲是物,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这所谓的“一定的特殊性”,导致当事医院在处理上非常纠结。法律应该明确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保存与使用限制,将人工生殖的许可、管理及监督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不是只靠医院与患者的一纸“协议”约束双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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