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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7年上虞区卫生计生系统卫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全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36名。其中:
事业编制管理63名,分别为上虞中医医院7名;上虞妇幼保健院16名;上虞第二人民医院6名(第二人民医院1名,崧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名);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2名;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委托招聘10名。
报备员额编制管理73名,分别为上虞人民医院26名;上虞中医医院35名(用于新建城南医院人才储备,先期暂由上虞中医医院负责管理聘用);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丰惠分院)10名;上虞区章镇中心卫生院(上虞中医医院章镇分院)2名。
如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按资格审查合格数的60%(四舍五入)确定招聘计划数,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另行制订公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上虞区区级医院(含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专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2017、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助产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上虞人民医院丰惠分院、上虞中医医院章镇分院、崧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2017、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毕业生。
绍兴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4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原上虞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7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③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17年上虞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周六),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3月14日上午9:00—3月17日下午4:30到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