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新农合)患者门诊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现场减免。
姚安县人民医院为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居民(新农合)患者在我院门诊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按比例现场减免。
近期到医院门诊就诊患者明显增多,因减免登记及医保系统审核出现了患者等候交费时间延长的情况。为方便患者快捷就诊,姚安县人民医院从2017年1月18日起在门诊3楼增设一个收费服务窗口,广大患者可以就近选择服务窗口交费。
城乡居民(新农合)患者在我院门诊就诊请提供《新农合医疗证》(有有效的参保缴费记录)、在医院办理的实名制就诊卡;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小孩请带户口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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