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开展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告诫谈话活动
经保山市人社局党组同意,2016年12月30日,保山市医保中心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以县(市)区为单位召集所辖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告诫谈话,这次告诫谈话以2016年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反馈会议的形式开展。谈话主体是医保经办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邀请部门联系的纪工委参加,谈话对象为民营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谈话采取普遍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告诫谈话围绕惩治医疗腐败、维护基金安全大主题开展思想教育,针对“专项检查”查出的医疗违规行为进行情况通报,组织学习了《云南省医疗保险欺诈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省、市内外近年来惩治的典型医疗保险基金欺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重点通报本市某医院涉嫌套骗新农合基金的情况。期间,市医保中心专门对某医院进行个别告诫谈话,对其通过小广告夸大宣传、误导参保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规避医保监管,拒绝为参保患提供即时结算服务等严重违规行为作出严厉批评,并明确告知自2017年起停止其医保住院结算资格。所有谈话情况以对话形式形成谈话记录,谈话记录既是承诺书也是责任状,谈话对象签字并作出承诺,对违规问题进一步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无条件整改。
通过组织告诫谈话,让医疗机构负责人认识到医疗保险政策的重要性、严肃性和不可违背性,明确违规医疗行为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意识,从而加强医疗机构的职业道德教育,狠抓院风、医风建设,坚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底线”,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各种医疗违规、违法行为,杜绝医保基金支付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远离套骗医疗保险基金的“高压线”。据悉,保山市医保中心下一步将把告诫谈话范围延伸至包括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