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名,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管理岗位,B类为专技岗,E类医疗岗5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3日17:00期间登录开阳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http:// kyrczp.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报考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4日17:00。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岗位能力测试)占40%计算。笔试、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和总成绩计算均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七、考察政审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开阳人才招聘网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同时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首签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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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开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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