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辽宁执行新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较此前执行价格平均降幅达到20%左右。
今年3月17日过渡期满后,不允许销售原库存产品。省卫计委也将严厉打击返点、返款等二次议价行为。
据了解,此次全省13个市的19个省属医疗机构间大联合、采用网上议价方式,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信息库中的28124个药品进行了具体议价工作,降低了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的成本费用。
此次共有21106个药品有议价结果,制定出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现行采购价格,平均挂网议价成功率约75.05%。
其中,在11802个无参考价的药品中有7640个形成议价结果,议价结果与企业自报价相比平均降幅为18.45%,降幅20%以上的有2992个;
在有直接挂网参考价的产品中有13466个形成议价结果,其中8510个药品议价结果低于挂网参考价,有3114个产品与其参考价持平。
此次执行范围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以及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
目前,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1年基本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平台已停止订单下达功能。
辽宁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省药品和耗材网上实施采购,禁止线下交易。从3月17日起,不允许销售原库存产品。
辽宁省卫计委将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各种形式干预挂网价格,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各种名目要求企业返点、返款、建立“账外账”等形式的二次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