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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哈尔滨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携款潜逃19年的原哈尔滨制药总厂销售公司业务员张某。
1998年1月22日,时年26岁大专学历的张某利用从事药厂销售工作的职务便利,从五家药店、药房取回药厂销售药款99万余元后携款潜逃。
案发后,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非常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并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追逃组。在侦查过程中,哈尔滨市院、南岗区院两级院干警曾多次前往北京、安徽等地追查张某的行踪,同时对其亲属、朋友、知情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和调查走访,采用了技术侦察手段,通过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下发了通缉令,但均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今年以来,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追逃工作,哈尔滨市检察院主管追逃工作的刘杰副检察长,要求在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张某的追逃力度。南岗区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依靠多年经营的线索,全力以赴开展攻坚,对张某一案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内查外调工作,认真梳理情报。在走访和摸排基础上,利用现代化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互通、消息传递,形成追逃合力。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两级检察机关反贪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北京警方的密切配合下,2月6日,将携款潜逃19年的张某在北京抓获。
2月9日,张某被押解回哈尔滨的当天,检察官对其进行了讯问,张某对自己涉嫌贪污公款9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他携款潜逃后,一路向南,先后去过长春、大连、烟台、济南、泰安、三亚等地,由于没有证件,一直不敢乘坐火车和飞机,都是乘坐长途客车,并且每个地方停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2005年之后,张某到北京长期居住,打零工谋生,所得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潜逃19年以来,他跟家中没有任何往来,思念家人却不敢回家,只身一人在异乡游荡,被抓捕后,他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工作,真诚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