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新一轮深化医改取得了哪些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深化医改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深化医改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改革前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大力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织起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全面推开。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1个。改革地区紧紧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个关键环节,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着力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同时积极促进健康服务业和社会办医发展。 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大医院和基层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探索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 不断完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的衔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法。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完善药品价格谈判策略。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大力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绝大多数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从2009年15元提高到2016年45元,项目类别达到了12大类,基本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在深化医改中着力用法治思维建立政府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重点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控制评价评估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实践证明,我们坚持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医改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人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4.83岁提高到2015年76.34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08年的34.2/10万下降至2015年的20.1/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8年的14.9‰下降至2015年的8.1‰,均提前实现了“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下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5年的30%以下,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较高的健康绩效。 二、为什么要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 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以福建省三明市以及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为代表的一些地区,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探索创新、狠抓落实,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推进重大改革,敢于“动奶酪”、“碰钉子”,触动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利益调整,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当前,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各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都遇到一些深层次的普遍共性问题。在改革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成熟改革经验,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持续深化医改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突破利益藩篱、三医联动推进改革,着力破解医改难题;有利于少走弯路、降低改革成本;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充分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若干意见》的总体思路和结构是什么? 针对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运用典型经验,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努力把握规律性、增强前瞻性,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组织专家提炼大量地方成熟经验,探究其有效的路径、办法和改革脉络,不断升华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若干意见》包括三个部分: 四、《若干意见》提炼了那些经验? 《若干意见》总结了8个方面24条经验。主要是: 五、如何理解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工作? 《若干意见》提出,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改革联动提供抓手。 医保在深化医改、促进“三医”联动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服务整体绩效等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领和调节作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联动改革、形成合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务必突破的重点难点。从前期改革实践看,“三医”联动得好,改革就有实效,“三医”联动得不好,缺乏有效的抓手,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联而不动、动而不联的情况,难以形成有效合力。福建省三明市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基金管理、医疗行为监管、药品采购等职能,在药品限价采购、配送与结算、价格谈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推进“三医”联动提供了重要抓手。实践证明,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医保和医改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大健康的格局。 六、各地如何推广医改经验? 切实落实《若干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推广医改经验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医改经验,深入研究领会改革思路、步骤和方法,将推广相关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增强改革定力,加大改革力度。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扎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 二是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改革有效实施路径,明确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实施改革精细化管理,鼓励区域联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实目标任务、精准落地、探索创新、跟踪问效、机制保障,培育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要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简政放权相关要求,按照职责加强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防止经验推广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总结各地创造的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政策,把改革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 四是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反映鲜活的医改实践和进展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为便于各地学习和宣传先进经验,我们还遴选了部分积极创新、富有成效的深化医改典型案例,主要包括部分地区深化医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案例主要是围绕医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总结,集中在强化医改领导体制、“三医”联动推动综合改革、药品流通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医保多元化经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借助信息化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这些典型案例,我们也将提供给各地学习借鉴。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