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医保〔2016〕76号)、《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医疗〔2016〕2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汤阴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3.1—2017.3.31
二、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三、申报地点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保科、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科
四、申报鉴定程序
患者携带申报资料——汤阴县人民医院或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科填写慢病申请表——医院科室进行初审——把申报资料交到医院医保科——5月份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在汤阴县政府网站、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汤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通过人员名单——6月份到所申请的定点医院开药享受待遇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按申报病种要求提供近年来全套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并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申报肾病、肝硬化等部分病种还需携带近半年的化验单。
2、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患者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原新农合参合人员还需提供本年度的参合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2.丙型病毒性肝炎;3.肝脏、肾脏、骨和骨髓移植术后;4.结核病;5.重性精神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持久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6.心脏瓣膜置换术后;7.心脏搭桥术后;8.血管支架植入术后;9.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0.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1.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12.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1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4.慢性心力衰竭;15.肝硬化;16.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及神经并发症之一);17.重症肌无力;18.类风湿性关节炎;19.强直性脊柱炎;20.慢性肾功能不全;21.肺间质纤维化;22.癫痫。
七、申报特殊病种的人员不参与本次慢性病的申报。
恶性肿瘤放化疗、肝脏、肾脏、骨和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重性精神障碍、丙型病毒性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辅助治疗、心脏搭桥术后辅助治疗、血管支架置入术后辅助治疗等8个门诊慢性病病种适用简易鉴定程序。需要申报以上8个病种的人员请到县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全年均可办理。
八、70岁以上参保人员,如果当前享受着以下14个病种且待遇到期者只进行申报初审,不需要参加终审。
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冠心病、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心力衰竭、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及神经并发症之一)、慢性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癫痫等14个门诊慢性病病种。
九、参加2014年慢病鉴定的人员待遇已到期,需要进行重新鉴定。
十、咨询电话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保科 15137285158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科 0372-6205759
汤阴县医保中心 0372-6218895
0372-6205584
汤阴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