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深化医改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深化医改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实践证明,我们坚持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医改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人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4.83岁提高到2015年76.34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08年的34.2/10万下降至2015年的20.1/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8年的14.9‰下降至2015年的8.1‰,均提前实现了“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下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5年的30%以下,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较高的健康绩效。
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以福建省三明市以及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为代表的一些地区,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探索创新、狠抓落实,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推进重大改革,敢于“动奶酪”、“碰钉子”,触动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利益调整,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当前,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各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都遇到一些深层次的普遍共性问题。在改革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成熟改革经验,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持续深化医改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突破利益藩篱、三医联动推进改革,着力破解医改难题;有利于少走弯路、降低改革成本;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充分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若干意见》的总体思路是,针对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运用典型经验,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努力把握规律性、增强前瞻性,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组织专家提炼大量地方成熟经验,探究其有效的路径、办法和改革脉络,不断升华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若干意见》包括三个部分:
《若干意见》总结了8个方面24条经验。主要是: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包括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包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规范诊疗行为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三是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包括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和创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模式。
四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包括理顺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五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包括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和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六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包括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医疗联合体、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和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
七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包括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服务。
八是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包括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和加强规范管理。
《若干意见》提出,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改革联动提供抓手。
医保在深化医改、促进“三医”联动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服务整体绩效等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领和调节作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联动改革、形成合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务必突破的重点难点。从前期改革实践看,“三医”联动得好,改革就有实效,“三医”联动得不好,缺乏有效的抓手,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联而不动、动而不联的情况,难以形成有效合力。福建省三明市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基金管理、医疗行为监管、药品采购等职能,在药品限价采购、配送与结算、价格谈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推进“三医”联动提供了重要抓手。实践证明,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医保和医改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大健康的格局。
同时,为便于各地学习和宣传先进经验,我们还遴选了部分积极创新、富有成效的深化医改典型案例,主要包括部分地区深化医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案例主要是围绕医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总结,集中在强化医改领导体制、“三医”联动推动综合改革、药品流通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医保多元化经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借助信息化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这些典型案例,我们也将提供给各地学习借鉴。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