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鄂西恩施州,一家药店的店员错把氧氟沙星滴眼液当成氧氟沙星滴耳液卖给了患者。患者拿回家滴耳几天后,发现耳鸣加重,听力下降,仔细一看才发现拿的是滴眼液,不得不去医院治疗。后经双方调解,药店负责患者的治疗花费并赔偿1000元。
滴眼液≥滴耳液?
很多人,包括专业的医生和药师都有这种观点:滴眼液制剂的生产标准比滴耳液高,用起来应该比滴耳液安全,所以可以代替滴耳液使用。
查阅文献发现,临床上把滴眼液当滴耳液使用的例子非常多:如有医生把氯霉素滴眼液联合地塞米松治疗慢性中耳炎的;把诺氟沙星滴眼液加强的松龙注射液对化脓性中耳炎的。这样看来,医生们普遍认为,滴眼液≥滴耳液是成立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耳毒性的滴眼液,一般不建议用于滴耳,特别是不能给儿童使用,如硫酸庆大霉素滴眼液、妥布霉素滴眼液。
所以,在一定范围内,滴眼液用于滴耳,临床上是可行的。但是,由于是超说明书使用,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和医疗纠纷,你将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定要谨慎使用。
滴耳(鼻)液切不可滴眼
有些患者把抗生素滴耳液或滴鼻液当做滴眼液使用,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因为滴眼液属于无菌制剂,且对浓度、渗透压、PH值等要求更高,而滴耳液则往往达不到这样的质量标准。
倘若擅自将滴耳液替代滴眼液使用,则会对眼睛造成刺激,引起红肿、刺痛等不良反应;不仅眼部的炎症得不到控制,而且还有可能造成细菌的二次感染,使病情加重,甚至还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如果滴错了,要马上用清水反复地冲洗。如果冲洗不能缓解不适感,则必须立刻就医,防止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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