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43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岗位数(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本次招聘需求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技、护人员。本次招聘(引进)计划2017年全年有效。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
(8)报考中、高级岗位者,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报考初级岗位者,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于2017年内取得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
(10)所有岗位仅面向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岗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应聘的。
四、招聘岗位要求(附件)
五、招聘(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不定期组织招聘面试)。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现场报名请直接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18室)填写报名表。联系人:肖玭,联系电话:0796-8999809
3、资格审查:
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表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引进)全过程,若录取后发现报考者隐瞒实情,一律取消录用。
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校成绩单、执业医师资格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表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一律取消录用。
4、考试方式:初级职称人员只采取面试,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70分以上者,需面试专家组合议后等额确定人选(以专家合议后名单为准);中级职称及以上者还需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参加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临床的实际分析与操作能力。
5.考察。面试成绩70分以上经专家合议后入闱的初级职称人员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入闱考察,同一岗位入闱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时,属初级职称人员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属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6、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7、公示: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一周公示。
六、聘用及入编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者将签订聘用合同,并进入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且服务期不少于8年。
七、招聘(引进)录用后人员待遇
1、学术待遇
所有录用人员可按上海市东方医院政策享受合作科研及奖励、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在职研究生申请等。
2、工资待遇
(1)国家与地方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社保福利等待遇和单位的绩效奖。
(2)中、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
①市级以上认定的专业技术带头人(辖区内除外):(附件)
②普通正高及副高职称人员待遇:
正高:基本工资+绩效奖15万元/年;
副高:基本工资+绩效奖12万元/年;
③临床主治医师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奖10万元/年。
以上具备统招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博士津贴,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不低于辖区内同级别同等医院同类人员收入水平。
3、住房待遇
医院内产权房。全日制硕士主治或统招博士学历学位、副高职称、正高职称人员(招聘引进的辖区内人员除外)均有资格按市场价申请购买产权房,市政府按市场价给予适当奖励,税费自理。具体奖励对象、要求和标准如下:(附件)
4、户口
录用后办理落户。
5、配偶安置
招录的紧缺学科带头人(招聘引进的辖区内人员除外),其配偶可随调,由市政府按对口原则统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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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岗位数.doc
2017年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录用后人员待遇.doc
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17年3月1日
电话:0791-86823131
地址:南昌阳明路310号江西出版大厦5、6楼
江西医疗卫生群:43969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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