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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检查”是食药监部门对监管对象开展不定期、突击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重要手段。记者3月3日从安徽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获悉,个体诊所等七类单位被列入今年全省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重点。
七类单位分别是:
上年度因存在严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有疫苗配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药品经营的;
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的涉药单位;
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
被投诉举报的单位。
“飞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有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非法回收药品,疫苗配送企业储运过程温湿度记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禁售药品执行情况,药品网站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等。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在飞行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的单位,将按许可权限撤销GSP证书,责令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内容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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