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计生办、有关学校、考生(家长):
根据《关于做好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山卫计[2017]25号)的要求,现就我镇开展资格审核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1
请各符合条件的考生(家长)自我局通知之日起到所在学校领取《资格审核表》填报。
2
请各考生(家长)将《资格审核表》和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4月7日前提交到考生母亲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计生办和东升镇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审核(地址:东升镇东港大道24号之一,联系电话:22822848),逾期提交恕不受理。
3
考生资格和申请所需材料请向所在学校索取。
4
我局从3月13日开始受理资格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