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3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行政处罚公示,其中,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处罚。
通环监罚字[2016]第6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2016年12月22日现场检查和2016年12月26日询问调查,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向大气排放油烟,污染周边环境。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内容来源:千龙网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