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5万元贿赂款后,他出面帮药房“摆平”遭群众举报,昨日,记者获悉,近日,合肥市人社局原办公室主任谭某某因受贿罪一审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万元。
谭某某,男,50岁,据了解,自2013年4月8日至案发,其任合肥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2014年7月,安徽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芙蓉苑店和藕塘路店接受消费者用社保卡购买非药品类商品,并将消费者的社保卡拿到有合作关系的甲药房和乙药房刷卡结算,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接群众举报对此事进行调查。
2014年7月的一天,该公司董事长何某甲和哥哥何某乙来到谭某某的会客室,何某甲向谭某某提出希望其帮忙,对被调查的两家药房不处罚或从轻处罚,谭某某答应帮忙,何某甲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纸袋子留在会客室送给谭某某。后谭某某给时任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的程某某打电话,让其在处理此事时给予关照,从轻处罚。2014年7月24日,该中心对甲药房、乙药房作出处理决定。
2015年2月份的一天,何某甲的弟弟何某丙根据何某甲的安排,来到谭某某的会客室,为了在药房经营等方面继续获得谭某某的关照,送给其4万元购物卡。2016年4月11日,侦查人员发现谭某某有受贿嫌疑后,将其带到检察院接受询问,谭某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扫一扫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