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六大举措将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
全国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工作会议10月13-14日在京召开,这是时隔20年,卫生计生系统召开又一次科技创新盛会。会前刘延东副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把科技创新放在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核心位置!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指导意见》),提出了六大类22项举措。1. 瞄准生物医药科技前沿,聚焦重大需求,加强基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继续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转化医学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委级重点实验室及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深化省部合作机制,布局一批特色鲜明的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加强各类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装置、科技文献信息资料、生物样本等资源性和数据性平台建设等2. 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工程。积极实施面向2030年“健康保障工程”,继续做好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精准医学、重大慢病、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控等重点研发计划等。3. 构建开放协同的科技创新网络,加强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信息资料、生物样本等平台体系建设,整合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4. 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参与,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采取联合建立研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大力推动“医研企”协同创新5. 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中央和地方、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协同联动6. 注重“全链条”协同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以加快临床诊疗和疾病防控等应用为导向,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研发、临床应用与规范化推广、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等环节的“全链条”创新。 7. 加大临床医学研究投入,积极争取设立专门面向临床研究的科研计划和项目8. 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需求提出、研究组织、成果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9. 加强临床研究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多中心和协同攻关研究10. 努力打造临床研究创新团队,加强临床医学研究队伍建设。11. 积极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医理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重点解决中医药临床难题以及制约中医药疗效发挥和提高的瓶颈问题。要推进中药保护和发展,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保障民族药资源与适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临床用药的质量与稳定供给,加快形成中药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12.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13. 改进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实行人才分类评价。 14. 改革薪酬和人事分配制度,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15. 健全“职务发明”奖励制度,探索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提高主要发明人收益比例。16. 改革卫生与健康科技管理体制,落实“科卫协同”机制。18. 多渠道加大对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投入,全面落实中央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公益性、慈善性基金支持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自主投入。19. 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准入应用等制度。建立并完善医疗新技术、新产品的分类监管、临床研究及应用管理等制度,改进药品临床试验审批,落实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的特殊审评审批制度,简化药品审批程序,推动建立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准入与医保制度的衔接制度以及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完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 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21.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全球健康理念,探索和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与模式,参与和主持大型国际科学研究项目和合作网络,引进先进技术和智力资源,推动卫生与健康先进适用技术、技术装备、高端制剂、疫苗、科技服务输出和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国家的卫生与健康国际科技合作。 面对全球科技创新重大机遇、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健康中国的目标要求,《创新指导意见》对新时期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到2020和2030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诸领域中位居前列,中国特色的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显著提升,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有力支撑健康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目标,主要包括创新体系更加协同高效、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等内容。到2030年,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备,创新能力得到根本提升,对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实力位居世界创新型国家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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