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州市中医院创建于1923年,系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省级“平安医院”、“文明单位”、“绿色医院”,拥有六虹桥、水心、景山、大士门共四个院区。
本次公开招聘10名研究生,纳入事业单位备案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如下: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和《温州市中医院2017年研究生招聘计划表(二)》中招聘 岗位具体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要求为 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需于2017年7月31日前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内获得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6日。
应聘者登录温州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wzszyy.com/),“医院动态”--“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和简历同时发送至温州市中医院人事科招聘邮箱:wzzy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反馈。
⊙考试
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时需携带:简历、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的标准执行。
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情况讨论执行。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其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是否需要递补由医院根据应聘者成绩讨论决定。
⊙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7-56671500、566715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六虹桥蛟尾路9号(温州市中医院六虹桥院区)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2017年温州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招聘计划(二)》
2、《温州市中医院研究生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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