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为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确保游泳者的安全、卫生与健康。2017年3月14日多伦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1家游泳馆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为:游泳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游泳场馆的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水质自检记录、消毒产品索证情况等台账资料;池水循环净化设施、池水消毒设施和措施、强制通过式净脚消毒池和冲淋装置等硬件设施的规范设置及运转情况。卫生监督员还对游泳馆水池水温、PH值、浑浊度、游离性余氯4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现场采样送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测。
检查中整体情况良好,主要存在消毒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存放,未按照要求进行换水记录,未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等问题。针对检查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此次检查中卫生监督员与游泳馆负责人现场签订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游泳馆的公共卫生安全,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