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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 | 国家食药总局彻查不合格滴眼液等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通报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

吉林省正辉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403、20160304的藿香正气丸(浓缩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00401、16020401、16040403、16050402的色甘酸钠滴眼液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901、160201、160301、160401的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不合格项目包括水分、可见异物、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据了解,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转载自“C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这10批次不合格产品都是畅销药,面对市场需求,广大患者还有其他厂家可以选择。如注射用头孢地嗪钠可选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商务部评为“AAA①”级诚信企业;色甘酸钠滴眼液可选择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眼科用药生产基地,获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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