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通报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据了解,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转载自“C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这10批次不合格产品都是畅销药,面对市场需求,广大患者还有其他厂家可以选择。如注射用头孢地嗪钠可选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商务部评为“AAA①”级诚信企业;色甘酸钠滴眼液可选择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眼科用药生产基地,获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