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提升我院临床护理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同时充分展示我院护理人员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鼓励护理人员刻苦钻研,营造“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表彰在优质护理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护士典型,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26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松滋市中医院“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我院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评选活动,成立“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黄斌
副组长:杨蓉
成 员:田海蓉 王琼 邹艳 覃琴琴 黄毅 李晓毅 各科室护士长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护理部,杨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本单位在岗注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的病房护士(护士长除外),手术室、ICU、血液透析室、急诊科、消毒供应中心、介入科护士暂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相应评选周期内出全勤。
2、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脚踏实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现象。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和关爱病人,在优质护理服务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参评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取消资格:(1)出现护理事故、严重差错(包括带教学生差错)者;(2)因服务问题导致患者或家属到医院投诉者;(3)违反组织纪律者(如旷工、不服从安排等); (4)护理部质控检查中患者反馈存在生、冷、硬等严重服务问题。
三、评选方法:采取科室评价、患者评价与护理部审核。
(一)月度之星
1、各科成立以护士长为主的“优质护理服务之星” 考评小组,采取患者测评、医护测评、工作及服务质量综合考核三方面对全科护士进行考评。
2、由各科考评小组负责选票的发放、收回及统计(患者选票发放率需达到当月出院病人总数的50%以上,医护选票发放率需达到90%以上,评选表的回收率需达到100%)。病人入院时由责任护士在做入院宣教时将“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告知病人及家属,并在适当的时候介绍评选活动的细则。各小组每月10、25日(可增加发放次数)向住院患者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及“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表、每月25日向全科医护人员发放“优质护理服务之星”评选表,患者测评一票1分、医护测评一票0.5分。工作及服务质量综合考核60分(参照护士KPI考核结果,包括职责、质量与安全、满意度,除开工作量考核40分),由护士长每周对护理人员进行1-2次考核,护士长不定时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直接反馈到个人;护理部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相应考核标准分值双倍扣分,落实到到个人。
3、总分数由患者测评、医护测评、工作及服务质量综合考核组成,各科每月汇总,得分最高的护士名单于当月28日前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审核评定当月“优质护理服务之星”
(二)年度之星
此次评选周期自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12月25日。评选周期内各科得分最高的护士为年度之星候选人,各科于2017年12月底将名单上报护理部,护理部组织理论(35分)、技能考核(35分)及民主评议(一票1分),总分前3名为年度之星。
(三)加/减分项目:以下15条适用于月度之星评选,2、4、6、7、9、12、13、14、15适用于年度之星评选。
加分项:
1、患者科内提名(锦旗、感谢信等)表扬1分/次(在满意度调查上评出的最满意护士0.5分/次);
2、患者表扬至院部2分/次;
3、杜绝一起差错或事故,酌情加0.5-5分。
4、医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竞赛或专业技能比武获1、2、3名分别加3、2、1、分;县市级及以上的专业知识竞赛或专业技能比武获奖加5分;
5、进行科内讲课/示教每次加1分;
6、进行院级讲课/示教每次加2分;
7、在专业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者:国家级每篇加5分,省级每篇3分,市级每篇加2分;
8、对科室建设给予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加1分;
9、对医院建设给予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加2分;
减分项
10、点名批评或科内投诉减1分;
11、无故不参加科室培训、会议减1分;
12、无故不参加医院培训、会议减2分;
13、因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配时,不服从安排者减2分。
14、严格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私自换班、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减1-2分/次。
15、上班时间着装不符合要求(如不戴护士帽、头发不符合要求、衣领、帽子外翻、裙子下摆外露、未带胸牌等),减1分/次。
四、表彰奖励
(一)各科室建立“优质护理服务之星”公示栏,并对“优质护理服务之星”的先进事迹进行院内、院外宣传。
(二)获“优质护理服务之星”的护士佩戴胸卡上岗。
(三)月度之星、年度之星奖励纳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纳入科室绩效总额。
(四)“优质护理服务之星”的评选结果,作为护理人员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要对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广泛征求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掌握标准,真正把德高业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优质护理人员评选出来,充分展示护理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齐抓共管,抓好落实。调动全院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评选活动,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逐渐深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大力选树,宣传典型。各科室要把评选工作与宣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院广泛形成“优质服务、不甘人后、争创一流”浓厚的氛围,医院将通过院报、网站、微信平台等进行报道,展示和树立我院护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定期总结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断总结推广、协调评选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活动按计划进行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