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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岗位招聘简章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1年,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我院业务量迅猛增长,根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我院将新建一所符合副省级城市水平的新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为满足医院发展、学科建设及人才储备要求,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医疗岗位人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公立医学院校毕业,“211”、“985”类医学院校毕业生或有海外学习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八年制临床医学博士不作要求)。

4、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济南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及医疗岗位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0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简历(附带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

届生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与考试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医院将在官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及笔试、面试等具体要求,请及时在官网上查看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医院进行体检。考核与体检同时进行,组织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医院即按学历层次兑现相应工作、福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2、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经医院研究决定,直接为其办理事业编制手续,享受事业编制人员一切待遇。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等具体待遇面谈。

3、211、985医学院校毕业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三甲医院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医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费,具体情况面议。

4、符合我院《院内编制管理办法》条件的医疗岗位人员,经医院考核合格,按照院内编制执行相应待遇。

5、此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科负责,院纪委监督。

五、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科电话89029515,邮箱jnfybjyrsk@163.com。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及医疗岗位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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