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出生医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3月22日上午,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会议。
根据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豫卫妇幼〔2017〕9号)要求,会议就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首次签发、换发、补发)以及机构外出生无户口人员工作中应把握重点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析,对各助产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回复;出生医学系统工程师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网络信息录入和上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并现场操作演示。
会议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省卫计委工作要求:一要立即组织辖区助产机构学习培训,贯彻落实省、市卫计委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流程。二要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依法真实,准确完整。三要加强与辖区公安户籍部门配合,协调做好我市无户口人员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入户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将建立通报制度,对在产妇分娩信息登记统计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公开通报的同时,建议和责成相关部门予以追责处理;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相关信息和违法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依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妇幼股长、出生证明具体负责人,县(区)妇幼保健院分管副院长、具体签发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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